1.雷阿伦绝杀马刺的那个三分是NBA历史意义最重大的进球么
2.黎双富:如何成为NBA驻美记者
3.NBA 格里芬VS乐福
街球王,阿尔斯通(Rafer Alston)
英文名:拉夫·阿尔斯通
译名:Rafer Alston
别名:Skip to My Lou,街球王
场上位置:控球后卫
球衣号码:11;24;12;1
出生:16年7月24日出生于纽约皇后区(Queens,New York)
街球王来历:
在阿尔斯通只有12岁的时候,一名教练用一个简单的摄象机拍摄下了他创造那些神乎奇迹的街球动作的过程,几年以后,这些粗糙的录象带成为了著名的And1MixTape第一集,一夜之间,这个当时只有12岁的孩子挽救了摇摇欲坠的And1品牌,2003年,And1公司推出Skip系列,阿尔斯通也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拥有自己品牌球鞋的街球手。
阿尔斯通出生在美国纽约皇后区龙蛇混杂的南牙买加。从小,他就征战在纽约大小街头的篮球场上,四处炫耀自己的篮球天赋。15岁时,他参加了洛克公园18岁以上年龄组的比赛,当即以一手出神入化的换手运球,搭配各种千奇百怪的转身步法,风靡哈林和全美。1993年,同是哈林街球巨星的泰朗·伊万斯,第一次碰上阿尔斯通,就被震撼了,“人们宁愿从上班时溜出来看他的比赛,他们看尼克斯比赛时都不会这样做!但阿尔斯通不同,他能让洛克公园附近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停车量是平时的4倍,几千人聚集在155街!” 在一场洛克公园EBC(Entertainers Basketball Classic)比赛中,阿尔斯通用魔术般的表演,为自己赢得了“SkiptomyLou”(意为:蹦达着奔向我的甜心———来自迪斯尼儿歌第二集。)的雅号。
雷阿伦绝杀马刺的那个三分是NBA历史意义最重大的进球么
链接了下:12月26日 星期一
01:00 NBA常规赛 尼克斯 VS 凯尔特人 CCTV5
03:30 NBA常规赛 小牛VS热火 CCTV5
06:00 NBA常规赛 湖人VS公牛 CCTV5
问题是:今儿上午10:00 NBA季前赛 太阳 VS 掘金 CCTV5貌似并没有按该预告直播,而是实况录像了:11年亚洲男篮锦标赛第二阶段小组赛3,这么一来似乎电视是跟着更为官方的央视直播表走的。又因为cctv的节目表是以一周为周期的。所以目前难以通过央视节目表窥知真相。这么冷的天瞅我这么尽心尽力的份儿上分就给我吧~亲~
黎双富:如何成为NBA驻美记者
雷阿伦绝杀马刺的那个三分是NBA历史意义最有价值最具历史意义的重大进球5.2秒绝境三分捧热火救命星 雷!那刻是神送来庇佑
北京时间2016年6月19日消息,雷-阿伦在常规时间结束前5.9秒投中一记三分,挽救了热火,最终在加时以103-100击败马刺,将总扳成3-3,
第五战失利之后,热火又一次被逼入了绝境。在今年的总决赛中,热火始终处于下风,两次扳平大后,今天处于被淘汰的边缘。虽然仅仅是系列赛第六场,但今天迈阿密热火主场对圣安东尼奥马刺的比赛,还是牵动着无数球迷的心。如果热火输球,他们将就此将总冠军拱手让人,三巨头的时代或许因此画上休止符;而使马刺失利,决胜战让对手握有主场优势,也是凶多吉少。
最后时刻,热火只能豪赌三分,终场前23秒,詹姆斯第一次出手不中,迈克-米勒抢到篮板再次将球交给詹姆斯,这一次他把握住了机会,把追到92-94。看到分差只剩两分,热火重燃希望继续犯规,而整场表现冷静的莱昂纳德却给对手留下了最后的机会,他的两次罚球只命中一球,热火只需再中一记三分就能扳平。而此时,气氛紧张的让人窒息,坐在马刺替补席上的麦蒂,已经将头埋进双臂,不敢再看场上比赛了。
关键球仍由詹姆斯来执行,不过他16秒内的第三次出手弹框而出,好在波什奋力抢下又一个关键的前场篮板,阿伦左侧底角接球,往后退了一步,顶住防守压力强行出手,皮球准确命中目标!进球之后,老将表现得无比兴奋,的确,一年前背负舆论压力加盟南海岸,他为的就是今天!裁判通过录像回放,判定此球确为三分无疑。而在阿伦出手之时,防守球员甚至还有一点犯规的嫌疑。最后5.2秒,已经没有了暂停机会的马刺仓促组织进攻,帕克勉强出手不中比赛被拖进加时!延长期,已经得到30分的邓肯体力已经明显透支,但马刺还是在帕克和莱昂纳德的引领下死死咬住对手。终场前1分43秒,詹姆斯接韦德[微博]助攻抛投命中帮助热火101-100领先1分,紧接着过度消耗的双方竟然各有三次进攻都没打成,今天在防守端被打成了筛子的波什最后时刻完成救赎,先后两次分别封掉了帕克和格林的跳投出手,为热火守住胜局。当裁判一声哨响,比赛终于宣告结束之后,不仅双方球员,恐怕每名观众都已经是一身透汗!
面对这样一场“进便海阔天空,退则万丈深渊”的比赛,双方身上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然而这样的压力非但没有压垮场上的球员,反而成了一针激发他们的催化剂,让双方联手奉献了一场史诗级的篮球表演,整场比赛场面之激烈,过程之跌宕,相信每一个亲历其中的球迷都会为能成为一名见证者而感到,这,就是篮球的魅力!
阿伦今天就四次得分,第四节两个,加时赛两个。第四节的得分,他先是帮助球队反超,然后又救了热火一命;加时赛的得分,先拉近分差,然后亲手干掉马刺。这9分,少了哪1分,热火今天都赢不了。价值连城,
NBA 格里芬VS乐福
“如何成为一个像你一样的NBA驻美记者?”
这是我过去四年驻美访期间在微博上被问频率最高的话题,也是我个人思考最多、回答次数最多的问题。我认为,成为一名称职的NBA驻美记者,大概主要有这么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首先,要热爱篮球热爱NBA。这句话听起来跟爱国爱家一样虚,可能绝大部分球迷听到后的第一反应,是不以为然地回答一句:“我不热爱怎么会来关注NBA比赛啊?”这话没错,但我这里说的热爱,还有更深的要求。
NBA曾经有过一句广受推崇的口号:“I Love ThisGame!”中文翻译过来其实就是“我爱NBA”。这句口号背后所传递的热爱是多方面的:对球员来说,是赛季中间每天10个小时以上的枯燥训练和比赛,是受伤倒下之后连续几周甚至几个月的漫长康复期,是别人看完球就可以回家进入梦乡而他们却还要连夜赶飞机前往下一个客场准备比赛的艰辛;对教练来说,是可能常年无休、日夜无眠的训练和比赛准备,是场上绞尽脑汁思索改进之道、破敌之法的高压测试,是带队成绩不好担心随时可能下课的提心吊胆;对球迷来说,热爱或许是不计输赢一如既往地支持自己的球队。
那么对于记者,这份热爱具体来说又是什么呢?是按时去报道每一次训练、每一场比赛的态度,是精心准备每一次访、认真写好每一篇稿件的责任心,这是一种对篮球记者本职工作的热爱,也是媒体人最基本的职责和操守。做一天、一周或是一个月合格的NBA驻美记者可能不难,难的是一个赛季连续八、九个月一如当初地坚持下来。在远离家人朋友的异国他乡,驻美记者靠什么信念支撑自己?只有靠对篮球的真正持续热爱。
有了这份热爱,你才会常年如一日,认真负责地完成训练和比赛的报道,你才会时刻保持热情,主动去探索和学习你还不了解的业内动态,才会对那些未知的领域充满好奇,从而让驻美的工作和生活充实起来。千万别把这句“因为热爱”当空话说,热爱不是口头说出来的,热爱是行动表现出来的。
其次,学好英语,尤其是练好口语。这实际上是阻碍很多球迷成为NBA记者和编辑的拦路虎。
我曾在大学做过一年的英语老师,教过本科生,也教过研究生,无论年龄,中国学生的英语学习似乎一直都是学业中的老大难问题。即便是英语成绩好一点的学生,大多也是强在读写上面,听说跟不上,从而非常影响口语的表达。我本人对此实际上也是感同身受,高中三年级之前,我学的也是应试英语,即所谓的“哑巴英语”,考试成绩不错,但基本说不出来。纠其原因,自卑心理和练习不够是根本原因。
值得庆幸的是,我在高三琢磨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英语学习方法,其核心就是晨读。高考冲刺那一年,我每天的早自习都拿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来读英语课文,即使放回家也没有中断,我还有过吵醒邻居的经历。坚持不下去怎么办?每当心生厌倦的时候,我会拿出平时阅读时收集的自己感兴趣的材料来读,如有关乔丹的英文故事,让自己重拾晨读的乐趣。我一直很支持现在的学生球迷追球星,我希望他们可以把偶像那种永不服输的毅力转嫁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激励自己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晨读坚持了两三个月后,效果就显现出来,我找到了开口说英语的自信,内心会暗示和激励自己在课堂上多用英语发言,积极和老师互动。慢慢地,这些互动效果成为催化剂,帮助我更好地坚持晨读,有了这个良性循环,坚持每天晨读不再那么困难,它变成了一个习惯。高考时,我英语得了130分,更让我开心的是,英语口试满分。
我大学专业学的是英语,本科是英语专业,研究生本专业保研后的方向是跨文化交际,晨读一直跟随我七年,几无间断。我还记得,就因为大一开学那会儿到教室很早,坚持每天晨读,大一第一学期初的班干部选举,被同学们推选为学习委员,这也算是晨读给我的一项意外“”。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篮球英语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好切入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现在网络发达,球迷都可以通过NBA、ESPN和Yahoo等网站,直接找到原滋原味的英文报道。可以先从Recap(战报综述)入门,了解篮球英语的特点,对书面表达有个基本的了解之后,开始接触原版的NBA新闻,两相对着学习,遇到不懂的,及时和身边懂的朋友和老师请教,这些都是提升英语能力的办法。
啰嗦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明一点,英语学习没捷径可走。想要突破这个难关,就必须下苦功,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办法,这个方法可以是晨读,可以是报培训班,还可以是看美剧听英文歌。找到方法后,更关键的是持之以恒,攻克难关。功夫不负苦心人,如科比所言,就看你心够不够绝。
第三,中文文笔流畅。想做记者,当然得能写,但是记者不是作家,写文章不一定非得华丽的词藻和让人拍案叫绝的构思,新闻报道更需要的是快速准确把事实呈现出来的能力。具体到NBA驻美记者,就是得有流畅的文笔,能在第一时间将赛后动态和训练访,以某种角度呈现到球迷面前。文笔流畅并不是一个多大的门槛,新闻的常规写法就那么几种,即使是门外汉也不难掌握,我有几小点经验是,写作时尽量少些长句,多用短句,要主动句,少被动句,常规报道少使用形容词,能使文章读起来更客观。
有一个讨巧的办法,如果篮球媒体这行有你喜欢的记者、专家,那么不妨从学习模仿他们的写作风格开始做起,只要常练笔,流畅文笔是可以练出来的。值得提醒的是,写文章不是闭门造车,平时练笔应该主动拿出来和周围的朋友交流,现在的长微博、微信朋友圈、篮球论坛都是不错的平台。好酒不怕巷子深,如果文章足够犀利和新颖,迟早会有人注意到你,说不定就成为你入行的敲门砖。
这条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就是大学选什么专业。很多高中生曾在微博上问我,想做驻美记者大学应该读什么专业好?在自己有得选的情况下,体育新闻、中文、英语这些是相对对口的专业,他们能直接提升你干这一行的某几项能力。不过,专业真的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曾经粗略统计过我们这一行的大学专业背景,超过一半的人都不是上述专业出身,他们来自珠宝、化工、电子商务等。如今的大学本科,其实已经变成了综合能力的培养地,专业之外,完全可以充分发展一门或者几门自己的兴趣爱好。
就我个人而言,我本科学的英语,但一进大学,我就找到了学校的新闻社团,在校园媒体里做记者编辑,同时选修新闻学的相关课程,阅读相关书籍,等于靠自学掌握了新闻访的基本常识。
第四条,喜欢跟人打交道。媒体圈有句话说,新闻七分三分写,这个考验的就是记者的人际沟通技巧。作为驻美记者,上文提到的英语口语流利就是访的基本条件,而NBA的访,需要记者天天和教练、球员去磨嘴皮子,不喜欢跟人打交道显然行不通。
举最简单一个例子,同样一个球员,给你同样长的时间,你如何让访更出彩?没有别的办法,就是你事先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球员的背景和特点,去掌握那些可能连他自己都忽视了的细节和故事,这样才能去打动他,让他敞开心扉跟你聊天。2009年夏天,火箭后卫阿隆·布鲁克斯(AaronBrooks)到北京参加篮球训练营,我在《篮球先锋报》的一个同事去访他,他一听到访要求就直接拒绝了,当时总编辑苏群老师就让我第二天再去试试,我一开始心里也没底儿,小布就是这种性格,他要不想说话即使最终跟你坐下来,可能也聊不出东西来。访准备中,我发现他带着哥哥一起来的,而小布从小视哥哥为偶像,不过哥哥最后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道路。第二天的访,我先跟小布哥哥接上头,了解了小布的一些趣事,等再和小布访时,他哥哥把我热情地介绍给了弟弟,访就从哥俩的兄弟情开始,在各种欢乐中聊出了故事。
记者必须真心喜欢跟人沟通,这种性格不仅将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访,还能在日常交流中得到人脉,为将来的访蓄力,这些人可以是球员、教练,也可以是球队的工作人员,甚至球场安保。2010-11赛季,麦蒂代表活塞来迈阿密打客场,我想做个专访,NBA球星都很聪明,赛前如果想避开访,就在更衣室向媒体开放前溜到理疗室躲着,我知道要逮着麦蒂,必须想办法提前进到更衣室,哪怕就一小会儿,因为之前跟热火客队更衣室外的安保迈克尔打好了关系,我从他那拿到了这个人情,进到更衣室时,麦蒂刚换好衣服准备离开,看到我走进不好拒绝,做成了访。
除开这四大基本条件,还有一些锦上添花的加分项。比如会开车,美国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很多城市并无中国一样发达的公共交通,需要开车往返球馆、训练馆;还比如能做饭,常年在美国驻站,一旦适应不了西餐,就只能自己动手。
说了这么多条条框框,还有一条不得不提。NBA驻美记者,在待遇方面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行业,即使是在美国本土,一般NBA记者也不是很光鲜的行业,做得好也就算个中薪阶层,由此可见刚入门的人待遇好不到哪儿去。所有选择这一行的同行,十有八九都是因为当初对篮球的那份热爱。总结一句就是,如果要是冲着赚钱来进这一行,那么我建议趁早换道。
再具体一点,透露一下我是如何成为NBA驻美记者的。从小就喜欢打篮球,有多爱?记得读小学时,在泥地球场,在尘土飞扬中也玩得不亦乐乎。当年为了解决放学回家之后无球可打的局面,我们众多小伙伴一起商量,跑到深山老林中砍来树木,抬到到锯木厂切割,制成简易篮板,再找个铁环固定在篮板上,完全自己动手做了一个篮架,立在了邻居家的院子里。立篮球架时,为了能扣篮,我还动了私心,选择了正好我可以扣到,而其他小朋友还摸不到筐的高度。现在回忆起来,那些打球时光无疑是天堂般的快乐。
大概是读中学的时候,身高没怎么长,但对篮球的热爱却有增无减,课余一有时间就扑到了球场上,然后开始接触到《体坛周报》和《篮球》杂志,成为一名NBA记者的梦想开始生根发芽,目标逐渐清晰起来。
高考时,因几分之差无缘去北京外国语大学学新闻,最终进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外语系,但这丝毫没让我放弃篮球梦想,参加学校新闻社团,自己创办英语杂志,组织篮球联赛,更重要的是,我一直对NBA抱有极大的热情,不仅看比赛,更喜欢研究比赛。我通过阅读外电报道、观看比赛录像和赛后访,积累了篮球英语和NBA历史的知识。
临近大学毕业时,我给《篮球先锋报》总编辑苏了一封精心准备的自荐信,很快收到答复,他在报社当时已经确定实习生名额的情况下破例面试我,考题很简单,让我背对电脑,听译一段当天NBA网站上的赛后访,我至今都记得阿米尔·约翰逊(AmirJohnson)那含糊不清的黑人语调,好在对我来说,之前有积累,接触多了就不算太难。苏老师完全没看我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也没追究我的专业出身,就考察了实打实的能力,最终他给了我实习和入行的机会。苏老师是我中学时的偶像,也是我入行的引路人和导师,对他我一直心存感激。
2010年夏天,新浪成为NBA官方合作伙伴,他们找到我希望派我去做驻美记者。我当时进《篮球先锋报》就是冲着做记者去的,不过等了两年,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机会,当新浪的机会出现时,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纵使对《篮球先锋报》有很多不舍,但我知道,实现梦想的机会来了,我必须抓在自己手中。
到如今驻美四年,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迈阿密度过,是唯一一位全程见证热火三巨头从组建、磨合到夺冠再到卫冕的中国记者。我在2012-13赛季曾驻站洛杉矶半年报道湖人和快船两队,不过当年季后赛,湖人首轮遭马刺横扫淘汰,我回到迈阿密继续跟热火。
有志者,事竟成。如果你不是口头说说,确实对这行是发自内心的热爱,那就去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能力,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哪天实现了呢。
格里芬:
长处:
力量强(新秀卧推84公斤22次)。爆发力出色(不用说了)。篮下背打,脚步很出色。运球非常出色(选秀的时候说过运球是ncaa有些后卫都比不上的)。技术较为全面(不要以为就是个扣篮男,场均22分不是白拿的,格里芬的直臂勾手后撤步跳投是很常见的)。篮球智商高(场均22+12,另外还有3个助攻)
短板:
臂展(208身高,214臂展)。有伤病史(最大隐患)。中投不稳定。三分能力远不及乐福(虽然仅过几个)。防守差(盖帽仅0.6个左右)。罚球(向奥尼尔看齐中)
乐福:
篮板嗅觉好(场均15+)。前5的大前外线投篮能力。篮下卡位强悍。精通造犯规,有可能成为影帝级别。中投非常精确。
短板:
移动速度和弹跳能力差。篮下单打能力稍逊一筹。偏外线。防守差。
总结:
乐福属于策略型大前,并提供强悍的篮板。
格里芬属于篮下野兽,有时候手感好中投也很恐怖,脚步,力量,弹跳都是联盟同位置顶级。
但是两人放守都很差,格里芬意识不强,乐福跳不高跑不快,造犯规还可以。
两人篮球智商都很高
就先天条件来说,格里芬肯定强于乐福。只要格里芬能把中投,勾手开发稳定,同时加强防守,很有可能跻身于最强大前之一。
乐福的数据有待质疑,但是的确是12+的级别(个人觉得篮板方面他和格里芬差不多,对位数据网上有,只有一次乐福篮板占了上风,格里芬8个,乐福10个)。其他方面可操控空间也就是改善背筐进攻和减少体脂。个人感觉乐福基本已经成型